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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是多少

来源:娥贺情感


近些年来,相信各地城市发展进程中,对于近郊农民的拆迁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而拆迁过程中所出现的爆发户,更是成为了媒体热议的话题之一。那么,对于其它类型的土地,比如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是多少?大家是不是心中有数呢。

拆迁房屋获得赔偿有时候可以获得比较满意的补偿,很多不懂拆迁赔偿的人在看到别的拆迁户获得大量赔偿后就开始计算着自己的房屋如果拆迁是怎样赔偿的。集体土地拆迁有赔偿吗?拆迁对集体土地是不赔偿的,只对土地上的附作物进行赔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制的一种形式。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制形式包括国家。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集体土地拆迁如何赔偿?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集体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虽然无偿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集体土地的现状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宅基地,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自留土地,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这种使用权形式自确立后一直保持了下来,也明确肯定了农民对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自留地只能用来种植农作物,自留山只能用来种植林木,未经批准,不得改作他用。公用企事业,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村企业,土地使用权必须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由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出资的收益。乡村企业终止时,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看了上面关于集体土地拆迁赔偿是多少的文章,也许家里有集体土地征收的朋友可以进行参考,对于自己的权益要争取,而国家规定的要求就要认真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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