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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房屋不能拍卖

来源:娥贺情感
第1种观点: 房地产不得拍卖转让的卖转让有明确规定。以下房地产不能拍卖转让:1、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4、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用房地产;5、所有权有争议;6、未依法登记取得所有权证书;7、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房产拍卖不出去,申请执行人可以以保留价接受房产,可以直接得到房产抵偿债务。如果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房产抵债,则房产解除查封,退还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以再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九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用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房子会被拍卖3次。拍卖房产的规定如下: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5、拍卖成交的,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如下:1、立案,机关、人民、人民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2、侦查,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3、起诉,包括公诉和自诉;4、审判,人民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5、执行,刑事执行机关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综上所述,有权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拍卖,根据评估进行定价,帮助拍得者过户,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应当准许。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2种观点: 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我们提到的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较高价格达不到该价格应当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时的拍卖销售价应达到的低价格。司法拍卖应当确定其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参照评估价来确定;未作评估的,应当参照市价来确定,并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确定的保留价,第1次拍卖时,拍卖房产几次为限不得低于评估价或是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拍卖未成功的情况,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的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可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消费者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解决纠纷吗?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由于经营者不依法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适当,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有权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目前,我国没有一个专门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的行政机构,而是由不同的部门分别承担着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职责,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及各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到相应的管理部门,通过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陈述、反映自身权益遭受到侵害和损害的事实,请求解决纠纷,赔偿损失。行政部门受理后,依照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或者依法处理。依照《消费者权益保》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行政机关受理投诉应当做到:(1)建立和保存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问题、购买数量及时间、购买地点、购货票据、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等。(2)设置专人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3)投诉处理部门根据投诉内容对投诉情况进行核查,确定投诉是否属实。(4)经核查投诉问题属实的,立即采取有效纠正措施,防止事件再次发生,并要求有关经营者向消费者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经核查投诉问题不属实的,处理人员应向消费者进行解释和说明。拍卖时候恶意加价怎么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那么损失赔偿的方式主要有哪些?1、比例责任赔偿方式比例责任赔偿方式是指以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比例来计算赔偿金额,即赔偿不仅取决于损失金额,而且取决于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损失金额x(保险金额/实际价值)。2、第一危险责任赔偿方式又称第一损失责任赔偿方式,是指在保险金额的限底内按实际损失赔偿。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损失金额。3、限额责任赔偿方式该种赔偿方式主要用于农作物保险之中,一般双方预先规定一个固定的额度作为被保险人取得收益的标准,被保险人实际收益到不到规定额度,视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实际收益额与标准额度之间的差额;反之,实际收益达到或超过规定额度的,视为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限额责任-实际收获。4、免责限度赔偿方式对一些保险标的的损失,参考它的自然损耗,规定一个最小限度,损失额不超过这个限度,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一限度又称为免赔额。其又分为相对免责限度赔偿和绝对免责限度赔偿。相对免责限度赔偿的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保险金额x损失率;绝对免责限度赔偿的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保险金额x(损失率-免赔率)。有了消费纠纷,可以怎么去解决?消费每天都在进行,消费纠纷也时有发生,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如何获得救济,关系到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应有的保护,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提起诉讼。侵害商标权的纠纷如何解决?侵害商标权纠纷的解决方式:1、行政解决方式: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管辖,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诉讼解决方式:人民一般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采用民事制裁的方式。《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统称拍卖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买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五十六条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可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而最高司法解释则直接规定,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该司法解释中未提及拍卖人是否可以向委托拍卖人收取佣金、收取多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用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用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一、什么情况下唯一住房不能拍卖1、唯一住房不能拍卖的情况为,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履行完毕,房产可以不被拍卖。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3、生效证明;生效证明分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裁决书的生效证明及人民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生效证明;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用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用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一、什么情况下唯一住房不能拍卖1、唯一住房不能拍卖的情况为,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履行完毕,房产可以不被拍卖。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3、生效证明;生效证明分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裁决书的生效证明及人民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生效证明;4、被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或者邮寄单;5、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6、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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