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的土地权不需要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的通知》 第三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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