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动产的实际所有权人如果没有进行动产登记,非所有权人将其卖给了不知情第三人,并且第三人认为出卖人为出卖的东西的所有权人,那么交易成功后所有权归第三人所有,而不为实际所有权人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Copyright © 2019- ehh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