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条件和责任。担保人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债务偿还能力,不能被法律排除为保证人。机关法人除外,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也不得作为保证人。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时,保证人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条件:
1、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
3、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担任保证人的民事主体。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拓展延伸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资质要求与责任范围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资质要求与责任范围是指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作为担保人所需具备的条件和担负的责任范围。首先,担保人需要具备稳定的经济状况和信誉良好的信用记录,以证明其有能力履行担保责任。其次,担保人应当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担保合同的约定。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对借款合同进行审核、承担担保责任等。担保人应当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确保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因此,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资质要求和责任范围是确保借贷交易安全和合法进行的重要因素。
结语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资质要求与责任范围是确保借贷交易安全和合法进行的重要因素。担保人需具备稳定的经济状况和良好的信用记录,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担保合同。其责任包括评估借款人信用、审核合同、承担担保责任等。担保人应明确自身权利义务,严格履行合同,保护借贷双方权益。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资质要求与责任范围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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