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采购合同_工作服采购合同样本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就河工大后勤集团公司购置劳保工作服进行磋商,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服装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工作服质量由供方负责,供方按劳保服装规定要求规格质量(留给需方的样品)供给需方工作服,所供劳保工作服数量由需方以最终验收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时间、方式:由供方按需方要求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送货至 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需方接收工作服以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工作服货到完毕,经验收合格后预付款90%____元,余留10%____元作为质保金,待使用无质量问题(三个月)后一次付清服装余款。
六、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七、供方承诺:如果工作服出现质量问题和规格不合体情况,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无条件调换,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八、其他约定:无。
九、本合同一式伍份,供方壹份,需方肆份。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
年月日:
工作服采购合同_工作服采购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化工冶金行业工作制服,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购销条
件如下:
一、 销售货品
二、交货地点、方式: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厂区。
三、验收标准、方法:甲方向乙方提供样服,乙方按样加工并附加厂标。如与样品不符,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四、结算方式:货到3日之内电汇一次性付清货款。
五、付货期限:工期30天,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付货。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七、约定条款:
1、工作服一套包括上衣和裤子,规格号为国际统一码子:大(170cm-175cm)、中(160cm-170cm)、小号(150cm-160cm)。
2、工作服用料为细斜纹的100%全棉布料,颜色为乙方布样国棉藏青色008号色。
3、工作服上衣左前胸有刺绣厂标,上方厂标颜色为红色,下方厂名为黄色。前胸处厂标规格为4cm6cm。
4、工作服外观要求
4.1门襟顺直、平服、长短一致。前抽平服、宽窄一致,里襟不能长于门襟,纽扣顺直均匀、间距相等。
4.2线路均匀顺直、止口不反吐、左右宽窄一致。
4.3口袋方正、平服、加深(可装笔)袋口不能豁口。
4.4袋盖、贴袋方正平服,前后、高低、大小一致。里袋高低。大小一致、方正、平服。
4.5 肩部平服、肩缝顺直、两肩宽窄一致,拼缝对称。
4.6 袖子长短、袖口大小、宽窄一致,袖袢高低、长短宽窄一致。
4.7使用后不起球、不缩水、不变形、无质量残次,符合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作服采购合同_工作服采购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公平、公正招标,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方,向乙方订购甲方员工工作服。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服制作,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现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约定:
一、服装数量和价格
二、结算方式甲方采取转帐结算方式支付价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单位指定的真实帐号,该指定帐号乙方应以函件形式向甲方提供,该函件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定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该函件作为合同附峻。
甲方首付30%定金,在货到验收试穿合格后一个月内凭税务支付乙方货款的60%,剩余10%作为质保金,经全部试穿后无质量问题三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服装质量、规格、用料及款式(一)
服装质量及规格:按国家标准执行,并符合国标/26、2665、2666—20和18401—20技术要求。
乙方交付服装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供经质检部门检验为优等的质量证明及完整的总厂出厂文件,包括总厂出厂试验检测记录。
服装的款式:
(1)男式西服套装款:货号:9863款号:083三粒扣.不开祺,弯挂面珠边.半麻衬
(2)男式夏裤见样衣
(3)女式西服套装:货号:上衣款号:裤子款号:005
(4)女式夏裤:款号005货号:(5)女式夏裙:款号09029货号: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乙方交货时间从量体结束样衣确认之后起90天内向甲方交货。
(二)乙方交货后,甲方自行抽验或委托质量监督机构抽验的所有服装都要符合合同约定的品质。
(三)甲方所有员工试穿服装合格并签字认可后视为合格。
五、服装包装乙方提供的衣服全部按零售式样包装,每件西裤裙均有防尘套袋,每个包装均有详细的单位、姓名,以方便发放。
六、售后服务(一)乙方交货后7-10天内进行质量回访,对由于制作不慎出现问题的服装要求按照“三包”进行返修或调换。
(二)从交货两个月起一年为服装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内出现的一切制作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免费进行以下“三包”服务。
1、包退。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乙方负责包退:
(一)单个产品表面部位的色差低于3.5级的;
(二)产品面料有4以上明显折痕而无法修理的。
2、包换。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乙方负责包换:
(1)针板及送布带对织物造成破坏性痕迹的;
(2)某个产品内表色差低于4级的;
(3)产品出现表面渗胶或严重脱胶的;
(4)在由乙方负责的产品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磨损、破损等破坏性问题的;
(5)产品(非人力)出现起泡、裉色的;
(6)产品一次性通过率未达到95%的。
(三)一年内,如因甲方员工个人原因造成服装问题的,需要返修或重做的,乙方需要收取最低成本费。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服装不符合国本合同所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中标的服装必须由总部制作完成。
任何分厂制作或贴牌制作的行为都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
八、其他约定(一)发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乙方无权请求甲方支付质押金。
1、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或被解除的;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
3、甲方向乙方提出履行“三包”要求之日起7日内,乙方未履行的,视为乙方拒绝履行。
(二)乙方发放服装时,甲方提供场地,派人配合乙方发放服装。
(三)乙方应保留适当库存,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追加提供与本合同约定完全一致的服装。
(四)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五)本合同未约定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一致后应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年月
年月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