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甲方):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供方(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人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为满足甲方 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供应 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署本合同,各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1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供应本合同产品的相应的资格、资质和能力,并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有关通知,及时、准确地向甲方供货,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2乙方保证对本合同所述标的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其所出售的全部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力瑕疵,没有任何纠纷或诉讼,否则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等
2.1本合同总价款:¥ 2.2本合同下,乙方向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以及数量、单价等具体情况见本合同附件或以甲方书面的要货通知单、定单等详细约定,通知单和订单加盖甲方公章或工程项目专用章有效。
2.3 税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各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自行承担。
第三条 产品质量
3.1本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下列执行 (本条应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3.2产品质量符合图纸、招投标文件要求(
3.3本合同所有产品质量需与双方检验确认后封样的样品质量一致,如不一致,产品可以退货或者由供货方赔偿损失。
3.4本合同产品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的,且无任何质量缺陷,使用图纸设计、优良工艺制造而成。如乙方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如需有材质变化、工艺变更等,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变更。
第四条 产品包装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如无约定全部包装物不回收。(此处应注明具体包装方式,如木箱
第五条 产品交货
5.1交货方式:_________。 5.2交货地点:_________。 5.3交货时间:_________。
( 此条款按照双方约定,一般情况下由乙方送货,无法确定具体交货时间的情况下
5.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无法达到本合同或书面要货通知单要求,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停止要货、变更调减本合同约定的具体购买数量等。
5.6乙方如在本合同或书面通知约定的交付日期前交付货物,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 意,否则与此相关的保管、仓储等全部费用及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 7 若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材料数量,按本合同(或投标价)约定单价增减价款或双方协商。
5.8若因图纸变更等客观原因,甲方需要退货,在产品无损坏且包装完好,不影响产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应予全额退货。
第六条 产品验收
6.1乙方在向甲方供货时,应将与产品有关的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报告、保修卡、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备案证等全部单证、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加盖乙方有效印章。
6.2合同或要货通知单约定的全部产品到达现场后,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参与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数量、外观、技术要求等,如检验发现产品品质与自检报告或质量标准不符、与封样不一致等质量不合格时甲方可以拒收或解除合同;若在分期履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检验发现问题之时起停止要货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进行赔偿。
6.3 验收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对产品的异议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并及时按协商结果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否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
6.4 验收合格以参与验收各方签字的验收单为准。
第七条 款项支付
7.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款项采用乙方先履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的方式,乙方分期或全部履行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双方签字认可的验收单等证明文件、合法有效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书面材料提请甲方付款,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约定付款程序付款。
7.2 付款方式:情况区别对待,根据财务状况以及和供应商协商的结果进行调整,一般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次性采购到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 (多长时间) 后付至总价的 95 %,余( )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
分批到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付至本批材料价款的( )%,全部供完后付至总价款的( %),余 (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
需要安装: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多长时间)付至当批货款的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付至当批货款的( ) %,货全部供完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多长时
第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及转让
8.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乙方代表如系法人代表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切实履行本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合同。
8.2 如因甲方图纸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材料数量、规格等发生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8.3 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甲方,且在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完成,甲方可采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包括传真、信函等方式)自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应按照9.2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经济责任
9.1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中约定的交付期限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或从总货款相应扣除。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进行赔偿。
9.2 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在本合同8.3款中有关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合同解除后,双方除按照已经交付的合格商品结算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 %
9.3乙方交付的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按照9.1款承担违约责任。
9.4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退货部分货款从总货款中扣除。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产品保修
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 )年 ,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自接到甲方或使用方通知后2小时(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内派人进行免费现场售后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免费负责维修和更换,如因甲方和所有权人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责任人支付适当的材料人工费;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到现场,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或从质保金中扣除,费用以第三方出具的或收款凭证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 三 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 方:x有限公司 卖 方:x 合同编号:x 签订地点:x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一.总则
1.x(以下简称买方)和x(以下简称卖方)就买方新建的x项目 x 供货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资料图纸交付、设备交付、运输和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附件经过双方签字后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之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的组成
本订货合同由以下部分组成:
3.1合同正文;
3.2x等技术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3.3设备制造、安装节点控制图。
5.本合同的详细供货范围、主要技术参数、规格、技术要求、验收等详见附件《技术协议》。
6.本合同设备的缺项、漏项均由卖方承担。本合同设备需符合x的技术参数,并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 万元整 。 按期交货保证金¥x万元(大写:x万元整);
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总价含设计费、设备费、设备安指导装费、调试费、全额费、设备安装监检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包含开车备品备件、两年备品备件。
3.本合同价格为最终交货价。
三、支付和支付条件
1.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2.合同价款按下列比例和条件支付: 2.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15个工作日内卖方开具合同总价 30 %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期限为所有设备交付验收完毕后,若卖方延迟交货的保函履约期顺延),买方接到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3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
2.2进度付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在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设备主要材料采购至卖方制作现场后,书面通知买方实地查看,经买方初步查验无误(本次验收并不代表买方对卖方产品最终认可,卖方也不能免除产品本身的质量责任)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前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的50%的专用。
2.3设备交付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在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到达买方施工现场后,经买方初步验收(本次验收并不代表买方对卖方产品最终认可,卖方也不能免除产品本身的质量责任)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2.4设备性能考核款
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以及按期交货奖励金人民币x万元(大写:x万元整)在买方装置投产后6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支付前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的50%的,同时退还卖方的履约保函。 2.5设备质保金
合同总价的 10 %,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为质保金,质保期满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
四、交货与完工条件
1.合同设备的交货时间:
本合同内所有设备分两次交货:第一批应于合同签订后x个日历天内到达买方
3.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日历天内将基础条件图等资料返给设计院。技术资料交付按合同附件规定执行,交付日期以买方签收日期为准。
4.收货、收件人:x
收货地点:x
五、标准、检验和试验
1.设备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协议进行。
2.买方在卖方加工制造过程中进行不定期中间检验。设备发运前卖方应提前10个日历天通知买方进行出厂前检验,买方将视具体情况到卖方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应在设备运输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该批物资的名称、数量、重量、外型尺寸等基本情况,以便买方作好准备工作。
3.买方在参加出厂前检验和试车时不负责签署任何文件,但可对上述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及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做出修改或解释,以保证设备的质量。
六、性能考核、最终验收及服务
1.其性能达到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相关条款要求,并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2.性能考核应达到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规定的设备技术指标。
3.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或一旦买方有要求时,卖方应派遣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培训和维修的服务工作。如果买方认为服务人员不能胜任所做的相关工作和服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派遣服务人员。
4.卖方应购买本款项下卖方服务人员一切保险。买方对卖方服务人员在现场发生的任何事故或伤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产品是使用优质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全新的,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设备质保期为设备投用后18个月。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原因造成损坏,卖方免费维修或更换,更换部件质保期自维修之日起顺延。 2.在设备质保期内,如因买方的责任造成设备损坏,卖方仍有责任负责修复、更换,并只收成本费。
3.如果发现设备质量和规格与合同、技术协议规定不符,或设备在合同保证期内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组织x省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检验单位和专家进行检验,并有权根据检验结论向卖方进行索赔。
八、违约责任
1.卖方交付的设备,如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买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2.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卖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如卖方不按合同附件制造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卖方除应向买方返还不符合合同要求设备的已付款项外,还应承担给买方带来的相关损失。
3.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4.买方如对工期有变更要求,应提前1个月通知卖方,以便双方协商解决。除买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外,由于卖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扣除按期交货奖励金x万元(大写:x万元整),并从延迟交付开始,每延迟1个日历天,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0.5%给买方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
5.除买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外,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延迟完工超过2个月,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所有已付款项全部退回给买方,并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卖方赔偿。 6.合同附表中卖方提供详细的设备制作节点,买方可随时派员现场督查、监造,如与设备的制造节点不符,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带来的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九、分包与外购
1.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技术附件规定的设备/部件外的厂家进行分包。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分包。接受分包的单位(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
2.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按本合同技术服务条款的约定执行。
3.卖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十、变更和中断
1.由于国家或其他重大原因,买、卖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合同,必
2.本合同所有条款,买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3.不可抗力参照国家相关要求执行。
十一、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买方保留其提供给卖方的所有资料、图纸和设计中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在买方提出要求时这些项目均应由卖方全部归还给买方。
2.当设备是根据买方提供的规格、模式、计划进行制造的时候,所制造出来的设备里所包含的与规格、模式、计划相关的知识产权都为买方的知识产权。 3.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或服务中对第三方构成了侵权,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4.双方应该保证其雇员和其分包商都对于在合同下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商业性质和技术性质的信息保守秘密,有责任在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使用这些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也不将这些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现有合同或者任何与合同有关的信息进行复制、公开。 5.双方的保密期限为合同生效后20x年。
十二、索 赔
1.如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根据买方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进行赔偿:
1.1.同意买方退货,所退货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卖方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检验费、仓储、及监管保护所退设备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1.2.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1.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2周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买方有权从后续付款中扣除相关费用或另行向卖方主张权利。
3.因卖方设计、制造质量原因造成合同设备不能正常连续使用的,卖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责任界定和损失赔偿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诉 讼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公司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买方三份,卖方二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如下产品的供需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注:可另加附页作为合同附件】
1、合同签订数量为计划用量,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生产部提供的需求计划数量为准,乙方不得因合同标的物数量增减提出各项索赔要求,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
2、单价的组成部分:
以上表中单价包括
【注:请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单价组成,如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的到工地价格。】
第二条 技术标准(或质量要求)
【注:要注明标准号】
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GB ;
(2)按部颁标准执行 ;
(3)按企业标准执行 ;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设计图纸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 交货地点、时间、方式、运输及包装:
1、交货地点:
【注:应当明确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3、交货方式:采用下面第 种方式,
(1)如甲方自提,由乙方负责装车,产生费用由 承担。
(2)乙方通过 方式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 地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和对周边造成污染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对合同标地物的毁损及灭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指定 负责人签收货物。货物移交以甲、乙双方指定签收负责人签收记录为结算及责任划分依据。
3、产品包装:由乙方负责,包装方式约定
4、甲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货地点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甲方书面或传真变更通知要求组织供货。甲方的变更 通知应在指定供货日期前 日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售产品保证质量,并提供检验报告、合格证或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质量证明文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拒绝接收实际产品与检验报告、证书不符的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甲方的工期延误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质量争议
甲乙双方对所售产品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试验检测机构鉴定。鉴定期间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产品保证施工需要。如试样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所有已供产品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鉴定费)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及使用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注:实践中多采用电话通知异议,这种方式不利于诉讼处理,建议必须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如甲方及相关单位、人员的收货验收仅做为外观或感观合格的依据,甲方在短时间内无法发现的质量缺陷及任何存在的问题均由乙承担责任。
第七条: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乙方应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的保证是终生的。
1、乙方严格按照标准供货和检验,确保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乙方对其所供的产品质量负责,如因合同标的物因其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不符或其设计、工艺、原材料、调试或服务等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要赔偿甲方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合同标的物的质保期为 年,从 之日起算。
第 验收方式、 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
2、验收标准:
(1)参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
(2)产品规格、型号符合 要求;
(3)产品外观、几何尺寸须符合 要求;
(4)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
第九条 付款方式、时间、结算、
1、货款支付方式: 。当期应付货款的 % 作为质量保证金。
2、货款支付时间: 。
3、质量保证金支付时间 ,质量保证金支付后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仍承担责任。
4、: ,应当经过税务验证。
【注:1、由于在施工过程中,业主付款不及时可能导致够公司给第三方付款存在违约,建议在付款方式及时间上采用灵活方式,以防止纠纷发生。
2、付款方式中应当保留供方质保金,质保金额度应当根据合同金额大小约定。】
第十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变更或解除提出方需出具书面信函,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保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逾期交货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 计算,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乙方延期交货期间,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价格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执行有利于甲方的价格。
5、其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甲、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需方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注:1、两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必须明确选择。
2、在选择时请注意,选择我方法人注册地人民。
3、如果是局资质或其他公司资质中标项目,建议约定第1种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1、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书面报告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有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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