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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采购合同参考(6篇)

来源:娥贺情感

单位采购合同参考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方___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的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服务器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购货物数量及价格(价格单位: 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交货日期与交货方式

  2.1 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乙方定购之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即,并指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同进行部署,安装和调试,交货日期以乙方签收为准;

  2.2 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三条 验收和服务标准

  3.1 验收标准:交货后

  3.2 如果验收合格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在该期限内,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更换或退货处理。

  3.3 服务标准: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划账方式支付总货款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60 %的余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从设备签收单签收之日起6个月之内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整)。

  附公司账户:

  公司名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货物故障处理

  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齐备的货物的产品说明、合格证、保修单,并在交货时向甲方解释相关的保修条款。

  6.2 在相关保修期内的货物若出现质量问题,若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以外的故障,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因缔约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反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从应付款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货,每迟延一日,按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第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对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拒绝对方建议。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签署后生效。

  11.3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指定联络人:

  签订日期:

  乙方(需方):

  地址:

  电话:

  指定联络人:

  签订日期:

单位采购合同参考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 协议 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品牌、数量和价格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

  (1)乙方送货上门;(2)乙方代运;(3)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

  3、产品交货期限:

  第四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在乙方提供货物,验收合格后,由 相应的货款。 货款支付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乙方提供货物后,在 三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中心保留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2.技术支持及服务:

  对采购方采购的设备按厂家要求,提供3年质保和三年免费服务。

  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可快速响应用户请求。为做好本次所采购设备的售后服务及维护,我公司承诺:本地化、快速地响应服务。如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二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排除故障。每年提供一次上门巡回检修;设备在维修期间免费提供备件。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且无法修复的,我公司将无条件更换新产品。并严格按照国家三包标准,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

  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3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

  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经集中采购机构备案附签且收到乙方缴纳代理服务费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也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 两 份,乙方 壹 份;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有效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采购管理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1 )项方式处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及其效力

  下列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

  (1)询价采购函;(2)报价函;(3)成交通知书… …

  第十二条 其他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

  采购人(甲方):供货人(乙方):

  (公章) (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 号: 年月日年 月 日

单位采购合同参考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西安市东二环金花新都会1201、1202、1203办公室项目装修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灯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内容

  注:产品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2、货到现场支付总货款的70%;即人民币

  第三条.质量标准

  本合同所订产品必须为符合本合同的全新设备,乙方须按技术要求提供产品,保证所提供产品不受损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2、甲方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3、产品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5、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6、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符合成品保护要求的现场堆放场地,负责货物到现场后的卸货码放保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提供货物的安全堆放场地造成的货物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完成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1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现场,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者交货数量不足,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10%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第七条: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灯具(不含光源)保修期两年;节能灯为1年;

  2.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凡乙方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候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乙方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处理;

  3)当乙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或完成检修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循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文明,工完场清。

  第: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15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因设计变更原因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7天内给予答复,预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迟延付款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乱、空中飞行物体追落,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城市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采购合同参考

  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原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一、订购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订购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生产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随货文件要求。

  四、产品规格及价格: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支付货款。

  (1)翻单结算。既第二批货物到甲方厂区指定地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批货款。以后依次类推下次送货结算上次货款。

  (2)留质保金结算。既乙方前一期货物送达且验收合格后,留下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货到后当月内付清。合同期限届满,货物没有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

  (3)货物运到甲方后,经检验合格,卸货后_____日内付款。

  六、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包装费用已包含在货物价格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供货时间: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此原材料采购合同范本有效期: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单位采购合同参考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

  合同书

  (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货物名称)经(招标人)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邀请)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人。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

  c.协议

  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方:卖方:

  名称:(印章)名称:(印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开户行号:

  账号: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

  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

  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

  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保险

  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付款条件

  9.1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10技术资料

  10.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质量保证

  11.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2检验和验收

  12.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

  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索赔

  13.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

  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迟延交货

  14.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

  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

  但违约金的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如果达到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税费

  17.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采购办公室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18.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18.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违约解除合同

  19.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和欺诈行为的。

  19.1.3.1“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产终止合同

  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

  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转让和分包

  21.1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经买方和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2合同修改

  22.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通知

  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适用法律

  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履约保证金

  26.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不超过5%)的履约保证金。

  26.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6.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支票、汇票或现金。

  26.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7合同生效和其它

  27.1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和各执份。

  买方:

  卖方:

  签署日期:

单位采购合同参考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工程灯具加工订货一事委托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灯具的名称、规格、型号、电压等级、质量(技术指标)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制作。灯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单价详见下表:

  注:1、此表内的数量均为暂估量,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订货单及时组织生产。

  3、本合同灯具指定为品牌产品,均包含节能灯管、节能灯泡。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灯具出厂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第三条验收方法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按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拒绝接收。

  第四条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乙方灯具送到现场甲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货实际货款的95%,预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第五条交货规定1、2、3、4、

  交货方式:汽运到施工现场交货地点:交货日期:20x年月日开始供货,保证工程进度需要。运输费:乙方承担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因灯具数量较多只能抽验。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货。

  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电压等级、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质论价。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1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4、灯具在正常使用中,确因灯具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的灯具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2、各型灯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灯具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

  4、灯具板面和支吊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灯具板面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第九条产品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有的还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终止合同部分总额10%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保修期:乙方供应的所有灯具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后两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正常使用中,对于由乙方灯具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并经甲方验收无误、按本合同规定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共一式六份,由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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