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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和职务的对应关系

来源:娥贺情感

职务与职级是公务员两种不同的晋升方式,彼此之间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职务与职级的联系

1、都是公务员身份的象征。职务是领导岗位,职级是级别待遇,两个岗位都有职数,都是定额管理,在单位内部代表的都是身份和地位。

2、职务与职级可以相互转换或兼任。比如四级调研员转副处实职,副处实职兼任三级调研员,职务与职级是可以并存的,并不是相互没有交集的两个体系。

3、职务与职级任职年限可以累计计算。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晋升职务或职级,任职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二、职务与职级的区别

1、重要性不同。职务是实职,职级也就是以前的非领导职务,属于虚职,一实一虚,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2、权力大小不同。职务是领导岗位,有具体的分工和职责,掌握着实权,权力大责任也大。而职级公务员如果不兼任实职,其价值就体现在“员”上,属于员工,而非领导,只享受经济待遇,而没有政治待遇,没有实权。即便有,也是在实职领导允许下或者分工下才可能有具体分管的工作。职务领导职级,职务是管人的,而职级是被管的。

3、经济待遇不同。同级的职务与职级,因为职务有职务津贴等收入,一般要比同级的职级待遇要高。

4、工作待遇不同。或者说政治待遇有区别。职务可以享受相应的办公用房、阅文等待遇,而职级公务员在二级调研员以下,基本上没有这种待遇,比如办公用房,地市级机关副处以上领导职务在规定面积内可以享受单间待遇,而职级不行。

5、晋升待遇不同。晋升职级,相近的任职年限,领导职务一般比职级公务员有晋升优势。或者说,领导职务晋升职级一般都优先职级公务员。比如晋升一级调研员,正处级和二级调研员之间,一般都是先晋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规定。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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