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的仲裁需要起草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并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仲裁委员会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若调解不成功,则做出裁决。
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合同进行仲裁需撰写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并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并在调解不成功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