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费用;如遇重大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工期损失时,则合同工期顺延,但对窝工引起的费用不做补偿。
六、工程质量与检验
1.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的规范进行施工,满足本工程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
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3.乙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
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追加有关费用)。
4.乙方必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施工质量管理、联络及验收,配合甲方质检部门
的检查、控制及验收,保证施工质量满足工程要求。
5.乙方所属主要工种及管理必须提供上岗证原件经甲方审核并提供一份复印
件存甲方有关部门,以满足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
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
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
甲方,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安全条款详见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八、合同价款与结算、支付
1.合同单价一经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工程无预付款。
2.双方约定合同单价中包含的风险范围,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再调
整。合同单价中不包括的风险范围指自然灾害、重大天气影响、__、国家重大调整等不可抗力。
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结算单价原则:
满足本合同约定进度时按合同单价结算,否则按未完成合同进度比例同比下浮结算单价给予结算;
5.月进度结算时,暂扣当月完成进度工作量的10%作为保留金,进度款(扣除保留金、
甲供材料款、水电费及其他扣款等费用后)按90%支付;余款(扣除甲供材料、
水电费及其他扣款等费用后)完工结算且通过甲方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6.如非甲方原因,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按相关
行业规程、规范执行)的项目不予计量结算,并承担相应责任。
7.如非甲方原因,因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而中途退场,则乙方所有已完成合格工
程项目的工程量按80%计取作为最终结算量。
8.工程量计量办法:本合同的计量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土、石方工程:
依据施工图纸及甲方批准的施工边线内的地形、筑体结构尺寸及断面测量成果资料(施工前、后)分项目、区域、高程分别计量;
除合同约定外,任何超边线的超挖、超填工程量都不单独计量,同时合同或规范外的超挖、超填由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其费用;
除合同约定外,任何施工附加量都不单独计量,其费用已包含在相应项目单价中;
除合同约定外,任何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修整、弃渣的堆放整治等不再单独计量,其费用已包含在相应项目单价中;
除图纸或甲方要求外,乙方任何为施工需要而发生的临时性排水、排污、场内临时道路、临时施工支付等临时施工项目不再单独计量,其费用已包含在相应项目单价中;
除合同约定外,料场开采后开采区的清理不单独计量,其费用已包含在相应项目单价中;
九、材料和设备供应、结算
1.双方约定应由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无。材料价格上涨风险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2.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但其自行采购的材料应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并应按
规定提供相应材质资料留存甲方有关科室。
3.乙方自行所提供的设备应达八成新以上,并保持外观整洁,性能良好。陈旧
设备和状况不良的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4.乙方已进场的设备撤出施工现场须经过甲方同意。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双方按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条款款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十一、质量保修
按法律、行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起诉。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也不得将其肢解后以任何形式
进行外包。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方可签定合同。
3.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
效,工程完工、帐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4.本合同由甲方负责解释。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